石口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报批前网络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保护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石口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进行报批前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口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宁国市石口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国市开发区汪溪园区电镀中心;
建设内容:租用宁国市开发区汪溪园区电镀中心厂房,购置电镀生产线设备及附属设备,建设挂镀锌自动生产线3条、滚镀锌自动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电镀加工镀层面积20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额1300万元。
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来自酸洗等工序产生的酸性气体。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盐酸雾)收集后,经酸性废气洗涤塔用稀碱液进行喷淋吸收处理,尾气由15m高排气筒外排,经过处理后的氯化氢能够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等厂界浓度达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铬废水、含锌废水等。根据各类废水的性质,拟建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经管道分别输送到电镀中心污水处理站,根据各类废水的性质,采用不同的预处理工艺后,再进入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中水回用于电镀前处理工序用作工件清洗水、喷淋洗涤水等工序。电镀中心废水中重金属处理达到GB21900-2008《电镀污染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其它污染物达到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限值;处理后的废水通过DN400排放管泵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泗联河。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固体废物(各种槽渣(液)等)。项目产生的各种镀槽废渣、废液等属于危险废物,需要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集中经收集后由宁国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喷淋塔等噪声设备。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到的高噪声设备较少,主要噪声来自于风机、水泵、喷淋塔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3、公示情况
(1)环评报告书的网络链接:http://www.hqsprings.com/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以项目区为中心2.5km范围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keywords=
(4)查阅纸质报告书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企业监测信息公开
建设单位:宁国市石口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谢 总
联系电话:13966218192
通讯地址:宁国市中溪镇石口村红桥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名称:江苏苏辰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扬州市荷花池南街69号
联 系 人:张工
资质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988号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石口公司整体搬迁及扩建项目
2019年5月24日